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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主动召回问题电动自行车让国标“硬”起来
近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召回公告:佛山市极动车业有限公司主动召回部分JI-MOVE牌TDTM3Z型号电动自行车,召回原因为车辆最高车速超标、倾斜角度设计缺陷,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
根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且车辆倾斜25°时脚蹬不得触地,这两项指标关乎车辆骑行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公告中所提到的电动自行车就是在这两项核心参数上“踩线”,主动将其召回是企业的应有之举。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大众出行的重要工具。正因为此,无论是当前仍在施行的国标GB17761-2018,还是即将实施的国标GB 17761—2024,都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做了强制性限定,这些标准涵盖了车速限制、车辆结构安全等,旨在全方位保障消费者的骑行安全与道路交通安全。
但是,部分企业为了利润,却置这些标准于不顾,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品控。产品出了质量问题,要么踢皮球,推卸责任;要么个案处理,敷衍了事。消费者为此也付出了不少额外的成本。
佛山这家企业,面对产品质量问题,不但没有逃避,反而“自揭其短”,主动召回问题产品。这种处理方式,不仅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品牌口碑再次受损,更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产品问题造成更大损失,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当然,为企业“主动召回”问题产品点赞,并不等同于要容忍其违规生产行为。事实上,涉事公司需要承担召回问题产品产生的费用,这也算是为违规生产付出了代价。
将于今年9月生效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相较以往标准,提出的诸多标准更加详细,更加严格,以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达到这一目标,相关生产企业要在源头上严格按照相应标准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也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召回。当“发现问题,主动召回”成为行业共识,新国标才能真正“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