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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2024深圳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2024-12-09 06: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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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最新消息:2024年11月25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大幅放宽的通知,原本申请补贴需要报废的旧车必须是“深圳白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放宽后申请补贴报废的旧车“有牌无牌均可”。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2.申请人在深圳市内通过符合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个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5.上述报废回收证明、新车销售出具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上牌日期为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其中,报废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7.若届时补贴资金提前申请完毕,商务主管部门将按实际情况结束活动,并对外发布活动终止公告。本次活动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旧电动自行车报废,须交由广东省商务厅公布的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深圳市回收拆解企业回收,并由该企业出具以旧换新专用的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销售价格以新车含税价格为准。每人最多可申请1次补贴。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补贴受理地(开具商家注册地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申报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审核,核验申请人所购新车登记上牌手续办理情况。

  对于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贴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对于审核不通过的,补贴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申报平台向申请人通知审核结果。

  《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实施,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具体限行区域如下。

  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销售价格以新车含税价格为准。每报废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每人最多可申请1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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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放宽后申请补贴报废的旧车“有牌无牌均可”。一、补贴内容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二、补贴条件

  3.申请人在深圳市内销售商家处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新车的日期以销售开具日期为准。4.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牌登记手续。

  旧电动自行车报废,须交由广东省商务厅公布的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深圳市回收拆解企业回收,并由该企业出具以旧换新专用的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补贴受理地(开具商家注册地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申报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审核,核验申请人所购新车登记上牌手续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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